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豫职质控〔2023〕20号
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济源示范区职防院,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比对单位
(一)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济源示范区职防院参加比对。
(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洛阳市疾控中心、南阳市疾控中心,自行选择本辖区内两家县(区)级疾控中心参加比对;其它省辖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选择一家本辖区内的县(区)级疾控中心参加比对。参加比对的县(区)级疾控应为参加过本年度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培训班的单位。
(三)省内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比对。
二、比对项目
(一)活性炭管中正己烷含量测定;
(二)吸收液中氨的浓度测定;
(三)滤膜中铅含量测定;
(四)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
三、组织实施
(一)信息填报
参加比对的单位需填写《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单位信息填报表》(附件1),于2023年7月25日前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hnzfyjczx@163.com。
(二)比对样品发放
我中心将按照《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单位信息填报表》中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将比对样品和比对作业指导书寄送至各参加比对单位。
(三)检测结果报告
各机构于收到样品之日起4个自然日内(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检测结果报告单(附件2)、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zfyjczx@163.com,同时将以上纸质资料邮寄至我中心(邮寄日期以发出时间为准)。
(四)结果综合评定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给出的判定原则对比对结果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能力比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质控中心随机抽取部分实验室,对比对样品检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比对考核工作找人代测、集中检测、委托送检等行为,按出具虚假报告进行处理。
(三)比对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抄送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将对比对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机构发放实验室比对证书。
联系人:耿 琪
联系电话:0371-8658006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康复中街3号
附件:1.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单位信息填报表
2.检测结果报告单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2023年河南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单位信息填报表
地区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比对工作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1.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与公章保持一致;
2.单位地址应填写详细地址,确保能及时收到样品;
附件2
检测结果报告单
单位名称 |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单位 | 备注 |
正己烷 | μg/支 | |||
铅 | μg/张 | |||
氨 | μg/mL | |||
游离二氧化硅 | % |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检测单位名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