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豫职质控〔2024〕5号
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质量控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济源示范区疾控中心,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要求,受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豫职质控〔2023〕14号)要求,对我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了质量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方式
我省8家备案或资质范围含“接触放射因素类”检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其中河南四季青职业病防治有限公司新机医院门诊部上年度未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因此未对其进行质量考核,实际考核7家机构。
本次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组织机构条件、人员条件、仪器设备配置与管理、工作场所条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运行等6个方面。
二、考核结果评定标准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心依据技术方案的要求,对评估检查表中检查指标逐一评估。否决项≥1项或关键项中不符合项数>2项或关键项中基本符合项数>5项,考核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否决项无不符合项,且关键项中不符合项数≤2项或关键项中基本符合项数≤5项,考核结论判定为合格。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5家合格,2家不合格。各机构考核结果见附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家机构超备案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行为。
(二)人员条件
1.2家(含1家超范围开展工作)机构无取得放射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不符合“接触放射因素类”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条件,不具备开展“接触放射因素类”职业健康检查的能力。
2.5家机构没有或仅有1人具有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微核试验及评价能力的进修合格证明,其中3家将染色体和微核分析(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但第三方机构的人员能力现场考核均不合格。
(三)仪器设备配置与管理
仪器设备档案保存较分散,部分仪器设备缺少检定或校准记录。
(四)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1.个体体检报告中问诊内容对放射职业史描述不完整;
2.主检医师未取得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
3.眼晶状体检查阳性结果浑浊未绘图表示;
4.染色体畸变和微核分析检测结果为零或异常高,结果准确性存疑,原始记录无法溯源。
(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1.作业指导书不规范、无相关记录表格;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
3.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较差,无工作记录和质控记录,无质量管理记录及质量监督员监督记录;染色体和微核标本质量差,不能用于分析和评价;染色体标本制备出现原则性问题,培养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测结果无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被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结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促进能力的提升。同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依法依规、结果准确可靠;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报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202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考核结果
2024年2月26日
附 件
202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控考核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考核结果 | 不合格主要原因 |
1 | 新里程安钢总医院 | 不合格 | 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医师 |
2 |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 合格 | — |
3 | 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 合格 | — |
4 | 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合格 | — |
5 | 郑州人民医院 | 合格 | — |
6 | 周口市专科病医院 | 不合格 | 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7 |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合格 | — |
8 | 河南四季青职业病防治有限公司新机医院门诊部 | 未考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