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2024-07-03
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声明
为了保证本院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客户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特声明如下:
1. 本院检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和运行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体系,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2. 本院的各级领导及其他人员均不得以任何行政、经济等手段干预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影响公正性的干扰和影响;
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商业贿赂对检测和评价工作的影响。对所有受检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接受客户的宴请,不收受钱、物,保证为客户提供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
4. 为受检单位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客户的技术资料、样品和检测数据,保证数据和技术资料不被第三方利用;
5. 检测、评价和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承检产品有关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及在受检单位兼职。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